企呼我应六大服务板块.json 9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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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类别": "人才服务",
  4. "标题": "青浦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5. "简介":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大力推进人才安居工程,通过实施购房和租房补贴,逐步满足人才从“有房住”到“有住房”的多元需求,为各类人才来青安居乐业提供购房、租房保障。",
  6. "部门": "青浦区人才工作局",
  7. "电话": "33862022",
  8. "服务说明": "1.对A类人才,视实际贡献,最高给予500万元购房补贴;2.对B类人才,视实际贡献,最高给予300万元购房补贴;3.对C类人才,视实际贡献,最高给予100万元购房补贴;4.对D类人才,视实际贡献,最高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5.对E类人才,视实际贡献,最高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6.对F类人才,视实际贡献,最高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1.A类人才:(1)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获得者;(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等。2.B类人才:(1)国家级人才计划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入选者;(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上海市科技功臣奖获得者,上海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3)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奖获得者等。3.C类人才:(1)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国家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3)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其他主要完成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上海市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得者,上海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4)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入选者,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创业项目入选者或团队项目领衔人等。4.D类人才:(1)经青浦属地推荐新入选的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入选者;(2)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他主要完成人,上海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3)45周岁及以下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被用人单位聘任,且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的人员等。5.E类人才:(1)经青浦属地推荐新入选的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入选者、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2)上海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其他主要完成人,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3)35周岁及以下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被用人单位聘任,且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的人员;(4)青浦区青峰人才计划领军项目等。6.F类人才:(1)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他主要完成人;(2)青浦区青峰人才计划拔尖项目等。",
  9. "材料清单": null,
  10. "办理流程": "",
  11. "办事指南": "办理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098号(青浦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
  12.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43.html"
  13. },
  14. {
  15. "类别": "人才服务",
  16. "标题": "青浦区青年人才租房补贴",
  17. "简介":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大力推进人才安居工程,通过实施购房和租房补贴,逐步满足人才从“有房住”到“有住房”的多元需求,为各类人才来青安居乐业提供购房、租房保障。",
  18. "部门": "青浦区人才工作局",
  19. "电话": "33862022",
  20. "服务说明": "1.对A类人才,视实际贡献,最高给予500万元购房补贴;2.对B类人才,视实际贡献,最高给予300万元购房补贴;3.对C类人才,视实际贡献,最高给予100万元购房补贴;4.对D类人才,视实际贡献,最高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5.对E类人才,视实际贡献,最高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6.对F类人才,视实际贡献,最高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1.A类人才:(1)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获得者;(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等。2.B类人才:(1)国家级人才计划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入选者;(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上海市科技功臣奖获得者,上海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3)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奖获得者等。3.C类人才:(1)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国家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3)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其他主要完成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上海市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得者,上海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4)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入选者,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创业项目入选者或团队项目领衔人等。4.D类人才:(1)经青浦属地推荐新入选的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入选者;(2)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他主要完成人,上海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3)45周岁及以下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被用人单位聘任,且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的人员等。5.E类人才:(1)经青浦属地推荐新入选的上海市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入选者、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2)上海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其他主要完成人,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3)35周岁及以下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被用人单位聘任,且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的人员;(4)青浦区青峰人才计划领军项目等。6.F类人才:(1)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他主要完成人;(2)青浦区青峰人才计划拔尖项目等。",
  21. "材料清单": null,
  22. "办理流程": "",
  23. "办事指南": "办理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098号(青浦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
  24.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42.html"
  25. },
  26. {
  27. "类别": "人才服务",
  28. "标题": "留创企业一次性创业开办资助",
  29. "简介": "在长三角留创园内设立“海聚英才·创想青浦”孵化主基地和分基地,按照“孵化主基地+留创分基地+政策覆盖”相结合的模式,扶持政策惠及青浦全区域留创项目",
  30. "部门": "青浦区人才工作局",
  31. "电话": "59805187",
  32. "服务说明": "对入驻孵化主基地或者分基地满3个月的“留创企业”,注册成立并正常经营存续满1年,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给予2万元一次性创业开办资助,若企业创始人为市人社局认定的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的留学人员或者海外高层次人才,再给予3万元一次性创业开办资助。本条规定的政策补贴,同一主体只能享受一次。不同企业主体内的留学人员或者海外人才视为同一主体,不得再次享受本条规定政策补贴。企业如需申请上述额外给予的3万元一次性创业开办资助,应当附企业档案复印件。",
  33. "材料清单": "1留创项目补贴申请表(创始人申请) 2创始人身份证件 3创始人社保缴费情况 4公司营业执照 5公司完税证明(竖版) 6企业档案 7企业银行账户(对公账户) 8扶持协议(从最初开始) 其他 高水平大学证明材料",
  34. "办理流程": "",
  35. "办事指南": "办理地址:上海青浦(长三角)留学人员创业园",
  36.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46.html"
  37. },
  38. {
  39. "类别": "人才服务",
  40. "标题": "人才及人才项目对接商洽空间服务",
  41. "简介": "为各平台、街道接治人才及人才项目提供政策、金融等一站式服务的对接商治空间服务。",
  42. "部门": "青浦区人才工作局",
  43. "电话": "33862022",
  44. "服务说明": "为各平台、街道接洽人才及人才项目提供政策、金融等一站式服务的对接商洽空间服务。申请条件:有人才对接商洽空间需求的平台、街道。",
  45. "材料清单": null,
  46. "办理流程": "",
  47. "办事指南": "办理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098号(青浦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
  48.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45.html"
  49. },
  50. {
  51. "类别": "科创服务",
  52. "标题":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53. "简介": "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54. "部门":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55. "电话": "69717438",
  56. "服务说明":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57. "材料清单": "",
  58. "办理流程": null,
  59. "办事指南": "线上办理办理方式:“一网通办”平台(http://zwdt.sh.gov.cn)线上提交材料办理时间:参照上海市科委当年发布的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管理相关工作通知",
  60.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72.html"
  61. },
  62. {
  63. "类别": "科创服务",
  64. "标题":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65. "简介": "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
  66. "部门":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67. "电话": "69717438",
  68. "服务说明":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4.申报阶段只需提供电子版材料,获得认定后按国家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备案。",
  69. "材料清单": "",
  70. "办理流程": null,
  71. "办事指南": "线上办理办理方式:“一网通办”平台(http://zwdt.sh.gov.cn)线上提交材料参照上海市科委当年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工作通知",
  72.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69.html"
  73. },
  74. {
  75. "类别": "科创服务",
  76. "标题":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77. "简介": "提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78. "部门":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79. "电话": "69717436",
  80. "服务说明": "填报须知申请人对纸质申报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形成彩色PDF文件后,通过上海政务“一网通办”平台在线提交。形式标准申请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应当清晰。申请材料目录申请文书名称《技术合同》示范文本",
  81. "材料清单": null,
  82. "办理流程": null,
  83. "办事指南": "线上办理办理方式:在一网通办搜索技术合同认定登记(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b9d849a5-339b-489a-8d32-8640e14cb99c),选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新办]",
  84.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70.html"
  85. },
  86. {
  87. "类别": "金融服务",
  88. "标题": "信易贷服务",
  89. "简介": "提供信易贷服务",
  90. "部门": "区发改委",
  91. "电话": "59728210",
  92. "服务说明": "示范区E企融,致力于搭建跨区域联合授信的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践行和探索跨区域联合授信制度创新。平台打破青浦、吴江、嘉善三地区域和企业主体的数字鸿沟,融合共享各类涉企公共信用数据,依托示范区公共信用综合管理平台建立数据交互机制,既满足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的信贷供需对接,又实现政府全方位监测区域金融风险和经济发展趋势,充分调动公共信用数据的流通,构建示范区“信用+金融”生态,为银企撮合提供有力支撑,有效助力解决示范区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跨域难”问题。平台面向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企业,推出多款金融产品,邀请多家金融机构入驻,形成企业、金融机构、政府三端服务的信用反馈机制,全方位帮助企业融资纾困,助力融资更快捷。充分传播平台“手牵三地、服务三地”理念,实现长三角示范区企业“一起融”。",
  93. "材料清单": null,
  94. "办理流程": null,
  95. "办事指南": "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去办理",
  96.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61.html"
  97. },
  98. {
  99. "类别": "金融服务",
  100. "标题": "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专用版)查询",
  101. "简介": "提供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专用版)查询",
  102. "部门": "区发改委",
  103. "电话": "59728210",
  104. "服务说明": "常见问题 1、关于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专用版)的适用范围。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等经营主体;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在本市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主体可以开具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专用版)(以下简称“专用信用报告”),用以证明自身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相关领域有无违法记录的情况。 2、关于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专用版)涵盖的时间范围。 专用信用报告涵盖的时间范围请按照办事场景的需要选择,最长可以从2020年1月1日起到当前日期的20天前。 3、关于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专用版)的实施领域。 全市41个实施领域包括:发展改革领域、经济信息化领域、商务领域、科技领域、公安领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规划资源领域、生态环境领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管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农业农村领域、水务(海洋)领域、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领域、消防领域、审计领域、市场监管领域、地方金融监管领域、医疗保障领域、公积金管理领域、税务领域、刑事领域、文化市场(含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新闻出版、版权、电影、体育等)领域、知识产权领域、教育领域、民政领域、司法行政领域、财政领域、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国资监管领域、统计领域、林业领域、民防(人防)领域、档案领域、征兵领域、气象领域、烟草专卖领域、地震领域、通信管理领域、机场管理领域。 4、关于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专用版)的应用场景。 专用信用报告应用场景主要包括金融(如申请上市、挂牌、再融资、并购重组、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商务经营(如参与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接受第三方机构评估评审等)、行政管理(如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优惠政策、资金支持,参与评比表彰等)等场景。 5、关于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专用版)涵盖的违法记录范围。 本市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有关中央垂直管理单位、有关司法机关(以下统称“出证机关”)等对信息主体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客观记载。除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信息主体违法行为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违法记录;信息主体行为已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不列入违法记录。信息主体刑事领域的违法记录,参照相关规定确定。  设立依据《关于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关于深化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工作的通知》",
  105. "材料清单": null,
  106. "办理流程": null,
  107. "办事指南": "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开始查询",
  108.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60.html"
  109. },
  110. {
  111. "类别": "金融服务",
  112. "标题": "信用公示信息查询",
  113. "简介": "提供信用公示信息查询",
  114. "部门": "区发改委",
  115. "电话": "59728210",
  116. "服务说明": "常见问题1、如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可选择“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看列表,或信息主体名称查询。2、如何查询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可选择“我要查-双公示”栏目,1)通过输入文书号或相对人名称进行查询;2)通过输入事项名称关键字或单位名称进行查询。如何查询破产管理公示信息?可选择“我要查-破产管理公示信息”栏目,通过输入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破产管理人或破产案号进行查询。如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可选择“我要查-重点关注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栏目,通过输入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3、如何查询破产管理公示信息?通过输入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破产管理人或破产案号进行查询。4、如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通过输入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5、常见错误示例无 设立依据《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及时公示企业的有关信息。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动公示自身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向社会公开,任何组织和个人可以查询、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17. "材料清单": null,
  118. "办理流程": null,
  119. "办事指南": "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开始查询",
  120.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59.html"
  121. },
  122. {
  123. "类别": "金融服务",
  124. "标题": "公共信用信息修复 “一件事”",
  125. "简介": "提供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办理和查询",
  126. "部门": "区发改委",
  127. "电话": "59728210",
  128. "服务说明": "公共信用信息修复 “一件事”现集成“自然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税款、社会保险费欠缴信息信用修复”、“违反信用承诺信息信用修复”等8大类别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申请渠道,并为信用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申请“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供一键申请开具履罚证明等便利化服务。",
  129. "材料清单": null,
  130. "办理流程": null,
  131. "办事指南": "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开始办理",
  132.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58.html"
  133. },
  134. {
  135. "类别": "法治服务",
  136. "标题": "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
  137. "简介": "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138. "部门":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139. "电话": "80363300",
  140. "服务说明": "设立依据1、外地市场是否能申请资助不能。该项资助对象仅针对本市市场。设立依据1. 《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成立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重大政策和战略规划,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具体工作由同级知识产权部门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内容。2.《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知局规 〔2022〕1 号)第六条 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对资金支出进度、绩效、安全性和规范性等负责;负责项目的受理、审核、组织评审、合同管理和公示公开等;负责对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进行日常跟踪监管。审批收费是否收费:否权利义务1、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及培育市场、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可以向市知识产权局申请资助。2、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市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依法接受、配合检查的义务。",
  141. "材料清单": null,
  142. "办理流程": null,
  143. "办事指南": "办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世博村路340号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行政服务窗口6号窗口;各区知识产权局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 80363300",
  144.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62.html"
  145. },
  146. {
  147. "类别": "法治服务",
  148. "标题": "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查询",
  149. "简介": "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查询服务",
  150. "部门":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151. "电话": "021-33868690",
  152. "服务说明": null,
  153. "材料清单": null,
  154. "办理流程": null,
  155. "办事指南": null,
  156.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77.html"
  157. },
  158. {
  159. "类别": "法治服务",
  160. "标题": "司法程序法律咨询服务",
  161. "简介": "提供司法程序法律咨询服务",
  162. "部门": "区司法局",
  163. "电话": "59723140",
  164. "服务说明": "咨询人登录微信“随申办”小程序、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随申办”APP,搜索“司法程序法律咨询服务”,发起咨询,进入律师服务,咨询结束。",
  165. "材料清单": null,
  166. "办理流程": null,
  167. "办事指南": "办理地点:青浦区城中东路274号青浦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号窗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68.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64.html"
  169. },
  170. {
  171. "类别": "法治服务",
  172. "标题": "商标注册受理",
  173. "简介": "提供商标注册受理服务",
  174. "部门":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175. "电话": "021-69733153",
  176. "服务说明": null,
  177. "材料清单": null,
  178. "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会对申请件进行审查。商标注册审查程序请参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中国商标网(https://sbj.cnipa.gov.cn/)-“商标申请”-“注册流程图”。",
  179. "办事指南": "办理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外青松公路6189号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K1-8号窗口;上海市青浦区青松路162号1楼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上海青浦受理窗口(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80.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78.html"
  181. },
  182. {
  183. "类别": "法治服务",
  184. "标题": "商事调解",
  185. "简介": "提供商事调解及机构服务咨询",
  186. "部门": "区司法局",
  187. "电话": "59723143",
  188. "服务说明": "商事调解服务 商事调解是指在依法设立的调解机构主持与协调下,争议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并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友好解决商事纠纷的争议解决方式。 商事调解作为商事争议解决方式的一种,具有保密、灵活和高效等特点。首先,调解具有很强的保密性。其次,在程序上,调解十分灵活,更加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最后,在结果上,调解具有独特的争议解决思路,其目标定位于从根本上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189. "材料清单": null,
  190. "办理流程": null,
  191. "办事指南": "1、上海市青浦银知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服务电话:02160835356服务网址:https://yqd.jiashan.gov.cn:8443/xtfwzq/lawAdjust?lawNo=7 2、上海青浦法雨商事调解中心服务电话:021-59813002服务网址:https://yqd.jiashan.gov.cn:8443/xtfwzq/lawAdjust?lawNo=8 3、上海青浦律信金融纠纷调解中心 服务电话:17765115216服务网址:https://yqd.jiashan.gov.cn:8443/xtfwzq/lawAdjust?lawNo=9",
  192.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54.html"
  193. },
  194. {
  195. "类别": "法治服务",
  196. "标题": "解纷一件事",
  197. "简介": "提供咨询、指导、申请调解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一件事”服务。",
  198. "部门": "区司法局",
  199. "电话": "59723105",
  200. "服务说明": "",
  201. "材料清单": null,
  202. "办理流程": null,
  203. "办事指南": "区司法局(青浦区非诉中心,地址:青浦区体育场路158号)",
  204.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63.html"
  205. },
  206. {
  207. "类别": "法治服务",
  208. "标题": "行政复议服务",
  209. "简介": "提供行政复议咨询、申请服务",
  210. "部门": "区司法局",
  211. "电话": "59723144",
  212. "服务说明": "“行政复议网上申请”是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行使复议申请权,开辟的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申请人可通过本网站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初步审查后,如申请材料齐全、真实,行政复议机构将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处理。",
  213. "材料清单": null,
  214. "办理流程": null,
  215. "办事指南": "办理地点:青浦区青松路231号青浦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冬令时);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夏令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16.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67.html"
  217. },
  218. {
  219. "类别": "法治服务",
  220. "标题": "法治地图",
  221. "简介": "提供查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人民调解、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简介、联系及办理方式等信息。",
  222. "部门": "上海市司法局",
  223. "电话": "021-24029009",
  224. "服务说明": "",
  225. "材料清单": null,
  226. "办理流程": null,
  227. "办事指南": "请点击“在线办理”按钮,查看法治地图",
  228.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68.html"
  229. },
  230. {
  231. "类别": "法治服务",
  232. "标题": "仲裁服务",
  233. "简介": "提供仲裁及仲裁机构服务咨询",
  234. "部门": "区司法局",
  235. "电话": "59723140",
  236. "服务说明": "申请材料1、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份2、被申请人工商登记材料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3、仲裁申请书(盖章)4、证据清单(盖章)5、证据复印件(开庭时提供证据原件)6、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1份(盖章)7、授杈委托书1份(盖章)8、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单位用工关系证明(用工合同)",
  237. "材料清单": null,
  238. "办理流程": null,
  239. "办事指南": "1、上海仲裁委员会智慧仲裁服务平台服务电话: 021-5292 0022服务网址:https://online.accsh.org/front/#/login2、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服务电话: 021-63875588服务网址:https://shiac-party.yun-ac.com/app/login",
  240.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57.html"
  241. },
  242. {
  243. "类别": "法治服务",
  244. "标题": "律师服务",
  245. "简介": "提供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咨询",
  246. "部门": "区司法局",
  247. "电话": "59723108",
  248. "服务说明": "",
  249. "材料清单": null,
  250. "办理流程": null,
  251. "办事指南": "1、上海东炬律师事务所   咨询网址:https://yqd.jiashan.gov.cn:8443/xtfwzq/lawFirmDetail?lawNo=6 2、上海利时和律师事务所咨询网址:https://yqd.jiashan.gov.cn:8443/xtfwzq/lawFirmDetail?lawNo=7 3、上海盈禾成律师事务所咨询网址:https://yqd.jiashan.gov.cn:8443/xtfwzq/lawFirmDetail?lawNo=8 4、江苏众勋(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址:https://yqd.jiashan.gov.cn:8443/xtfwzq/lawFirmDetail?lawNo=9",
  252.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53.html"
  253. },
  254. {
  255. "类别": "法治服务",
  256. "标题": "法律服务信用信息平台",
  257. "简介": "提供上海法律相关信用主体信用检索服务",
  258. "部门": "上海市司法局",
  259. "电话": "021-24029009",
  260. "服务说明": "",
  261. "材料清单": null,
  262. "办理流程": null,
  263. "办事指南": "请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开始在线检索",
  264.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65.html"
  265. },
  266. {
  267. "类别": "法治服务",
  268. "标题": "司法鉴定",
  269. "简介": "提供司法鉴定及机构服务咨询",
  270. "部门": "区司法局",
  271. "电话": "59723140",
  272. "服务说明": "机构简介依托东华大学人才高地与学科优势组建而成的集司法鉴定、咨询、研究、规划、设计、调查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环境技术服务机构。公司专家技术委员会由8名教授、博导组成,拥有研发及专职技术人员102人,高级职称8人,注册环评11人、注册环保3人、注册建造师4人,工程师27人,环境监理7人 ,司法鉴定人22人。  服务范围1、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2、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3、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4、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5、其他环境损害鉴定(噪声)",
  273. "材料清单": null,
  274. "办理流程": null,
  275. "办事指南": "上海清宁环境司法鉴定所服务电话:021-32205070服务网址:https://yqd.jiashan.gov.cn:8443/xtfwzq/lawJudicialDetail?lawNo=0",
  276.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56.html"
  277. },
  278. {
  279. "类别": "法治服务",
  280. "标题": "12348上海法网-法律咨询",
  281. "简介": "“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上海法网-在线法律咨询服务",
  282. "部门": "上海市司法局",
  283. "电话": "021-12348",
  284. "服务说明": "",
  285. "材料清单": null,
  286. "办理流程": null,
  287. "办事指南": "请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开始在线咨询",
  288.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66.html"
  289. },
  290. {
  291. "类别": "法治服务",
  292. "标题": "公证存证",
  293. "简介": "提供咨询、指引、申请等,及涉外公证事项服务。",
  294. "部门": "区司法局(青浦公证处)",
  295. "电话": "59723175",
  296. "服务说明": "业务领域公证业务涉及民事、经济、涉外、涉港澳台等多个领域。1、国内公证业务有:各类合同(如房屋买卖、财产租赁、赠与合同、劳动合同)、借款(抵押)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前财产约定、夫妻财产约定、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提存等。2、涉外公证业务有:出生、生存、亲属关系、经历、学历、学位、成绩、录取单、在读证明、有无刑事处分、体检报告、户口簿、户籍、国籍、护照、存款、收入、保证、声明、驾照、资格证书、结婚、离婚、产权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验资报告等。",
  297. "材料清单": null,
  298. "办理流程": null,
  299. "办事指南": "办公地址:青浦区青松路231号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星期六 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00.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55.html"
  301. },
  302. {
  303. "类别": "法治服务",
  304. "标题": "专利预审服务创新主体备案申请",
  305. "简介": "提供专利预审服务创新主体备案申请服务",
  306. "部门": "市知识产权局",
  307. "电话": "021-53394100;021-53394062",
  308. "服务说明": null,
  309. "材料清单": null,
  310. "办理流程": "1. 备案申请:登录账号后,通过【预审备案】模块,在线填报备案信息、提交预审备案申请材料。2. 待上传:上海保护中心受理备案申请后,企事业单位应在【预审备案】模块下载备案申请表,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通过【预审备案】模块上传。3. 等待审核:上海保护中心将对企事业单位提交的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将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按上海保护中心工作计划推进。4. 审核结果: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通过后,上海保护中心将在专利预审服务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并向社会公布完成预审备案的主体名单。",
  311. "办事指南": "办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康健新村街道漕宝路650号2号楼1楼1号窗口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12.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76.html"
  313. },
  314. {
  315. "类别": "法治服务",
  316. "标题": "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申报",
  317. "简介": "提供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申报服务",
  318. "部门": "市知识产权局",
  319. "电话": "80363300",
  320. "服务说明": null,
  321. "材料清单": null,
  322. "办理流程": "申请资料,材料审核,是否通过告知申请人结果,网上公告",
  323. "办事指南": "办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世博村路340号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行政服务中心6号窗口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02:00至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4.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75.html"
  325. },
  326. {
  327. "类别": "出海服务",
  328. "标题": "涉外商事调解咨询服务",
  329. "简介": "提供高层次涉外商事调解服务",
  330. "部门": "青浦区司法局",
  331. "电话": "59723143",
  332. "服务说明": "1、调解制度与流程介绍 调解优势:向企业说明商事调解相较于诉讼、仲裁的保密性、灵活性、高效性、成本低、利于维护商业关系等特点。    流程介绍:详细讲解申请调解的步骤、所需材料、调解如何进行、调解员的选任/指定规则等。    法律效力说明:解释调解成功后达成的《调解协议》的法律性质,以及如何通过“司法确认”程序使其获得强制执行力。 2、调解资源对接与指引 机构介绍:介绍本区内设立的商事调解组织。    提供名册:提供青浦区备案的商事调解组织及其调解员名册。    程序衔接:指引企业如何向商事调解组织提交申请材料。 3、相关法律与政策咨询 依据解读: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调解条例》等。    费用说明:告知区司法局提供的公益性引导咨询服务免费,以及若进入正式调解程序,相关调解组织可能收取的费用标准。    替代方案介绍:若调解不适用,简要介绍诉讼、仲裁、行政投诉等其他维权途径及其特点。",
  333. "材料清单":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形式发票;订单;提单;付款水单;发货凭证;双方邮件往来其它材料:调解申请书;法院裁定书;仲裁裁决书标“*”为必提供材料",
  334. "办理流程": "1、当事人申请2、调解中心审查是否受理3、选定调解员4、调解开始5、调解终止:调解成功、制作调解协议书(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结案报告(告知其他解决途径)。",
  335. "办事指南": "咨询方式:电话咨询或根据商事调解组织公示电话直接咨询。线下咨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青松路231号(青浦区司法局)或各商事调解组织公示线下地址。",
  336.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105.html"
  337. },
  338. {
  339. "类别": "出海服务",
  340. "标题": "出海AI咨询",
  341. "简介": "智能体AI顾问,轻松帮您出海",
  342. "部门": "青浦区",
  343. "电话": "39711111",
  344. "服务说明": null,
  345. "材料清单": null,
  346. "办理流程": null,
  347. "办事指南": "微信扫码进入小程序,点击境外产业园,开启与AI畅询出海服务内容",
  348.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51.html"
  349. },
  350. {
  351. "类别": "出海服务",
  352. "标题": "外汇管理登记咨询服务",
  353. "简介": "让金融服务触手可及",
  354. "部门": "区发改委、区内金融机构",
  355. "电话": "59733002",
  356. "服务说明": null,
  357. "材料清单": null,
  358. "办理流程": "(一)境外投资项目本金收益回流 适用于初始投资通过对外直接投资(ODI)备案出境的企业,流程为: 材料准备:项目完成报告、收益分配说明、税务完税凭证(如香港利得税缴纳证明)、银行流水、原ODI备案文件; 登记办理:向发改委、商务部门办理ODI项目退出注销或变更登记,申报收益汇回; 资金汇入:凭主管部门批复及完税凭证,通过银行将资金汇入境内主体外汇账户,备注“ODI投资收益回流”。 核心要点:回流额度不超过“初始投资额+经审计合法收益”;资金汇入后需完成境内税务申报。 (二)上市募集资金调回 适用于企业将首次公开发行(IPO)或再融资(如增发)所获资金调回,流程为: 境外上市登记:发行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到企业所在地银行办理;需提交书面申请、证监会备案材料、境外发行公告及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专户开立:完成登记后,凭银行提供的“境外上市业务登记凭证”、营业执照、法人证件等,开立专用账户。资金入账使用:募集资金原则上需及时调回;以外币调回的,汇至资本项目-结算账户(可自主结汇);以人民币调回的,可汇至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或境内人民币结算账户。",
  359. "办事指南": "企业前往有资质的银行柜台办理登记。",
  360.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106.html"
  361. },
  362. {
  363. "类别": "出海服务",
  364. "标题": "企业机构港澳商务登记备案及签注咨询",
  365. "简介": "企业机构港澳商务登记备案及人员备案的业务咨询。",
  366. "部门": "青浦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367. "电话": "12367",
  368. "服务说明": "“本市企业机构”是指经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本市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本市代表机构;企业可以派遣在该企业正常缴纳社保半年以上的正式员工申请往来港澳商务签注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凡需为企业员工办理一年或三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的企业,须先进行备案并登记相关人员名单,获得备案登记资格。经备案登记后的企业人员方可办理港澳商务多次签注。备案登记的等级和登记人数根据企业机构的注册资金和纳税额确定: (一)企业机构注册资金不满100万元人民币的,备案的等级为四级,可备案登记的人数为10人,其中5人可办理三个月多次商务签注,5人可办理一年多次商务签注。 (二)企业机构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满1000万元人民币的,或注册资金不足100万元人民币的上海市政府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等级为三级,可备案登记的人数为20人,其中10人可办理三个月多次商务签注,10人可办理一年多次商务签注。 (三)企业机构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或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足1000万元人民币的上海市政府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外商机构代表处,备案的等级为二级,可备案登记的人数为30人,其中10人可办理三个月多次商务签注,20人可办理一年多次商务签注。 (四)上海市市级高能级企业,或经信委确定的各区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等级为一级,可备案登记的人数为80人,其中50人可办理三个月多次商务签注,30人可办理一年多次商务签注。 (五)近12个月企业增值税纳税额累计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二级备案企业,可申请将备案等级升为一级,备案等级为一级的企业机构,可备案登记的人数为80人,其中50人可办理三个月多次商务签注,30人可办理一年多次商务签注;近12个月企业增值税纳税额累计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三级备案企业,可申请将备案等级升为二级;近12个月企业增值税纳税额累计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四级备案企业,可申请将备案等级升为三级。 企业机构备案等级每一备案年度仅可升级一次;升级后,下一年度年检时若增值税纳税额未达到该升级所需标准的,降回原备案等级。 连续两年未缴纳企业增值税的,不予备案;已备案的,年检时不予通过。 一年内连续3个月未向本市税务部门报税的企业机构或信用异常企业机构不能申请备案。已备案的取消备案资格。备案有效期间,企业员工离职的,企业应主动申请注销该员工的港澳商务备案资格,并提请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注销该员工仍在有效期内的往来港澳商务签注。",
  369. "材料清单": "(一)办理多次商务签注所需材料:非预约办理:携带《上海市企业机构港澳商务登记备案回执》、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前往就近的受理点办理商务签注。如需同时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在现场采集指纹信息及出入境证件电子照。预约办理:预约申请将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网上预约通过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预约入口下载打印取得的《申请港澳商务签注预约信息表》在预约有效期内前往预约受理点办理商务签注。如需同时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在现场采集指纹信息及出入境证件电子照。(二)办理三个月一次商务签注(无需提前办理企业机构港澳商务登记备案)在本市经营或者就业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以及未办理企业机构港澳商务登记备案的人员,如需办理三个月一次港澳商务签注,无需网上预约,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办理:1、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往来港澳商务事由说明函》。3、交验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4、企业机构人员须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即一个月内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原件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企业机构委托上海市人才服务行业代管人力资源保障的,可提交上海市人才服务行业代管人力资源保障的相关证明。5、与港澳商务事由相关的证明文件。6、申请单独签注的,须提交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7、申请签注的同时需办理首次申请或换、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交验有效身份证原件。并须采集指纹信息以及在受理地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
  370. "办理流程": "(一)备案登记办理企业机构港澳商务登记备案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并履行以下手续:1、企业备案提交附有《备案人员名单》且盖有单位公章的《往来港澳商务事由说明函》。交验有效的营业执照(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交《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提交由本市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12个月增值税纳税证明。2、人员登记交验《备案人员名单》所载备案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备案人员为外省市户籍的,还需交验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交验一个月内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原件。(内容应含单位名称、备案人员在该单位缴纳养老金的名单、签发日期等内容,并应显示备案人员在本企业已连续正常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经营单位委托上海市人才服务行业代管人力资源保障的,可提交上海市人才服务行业代管人力资源保障的相关证明。3、人员面见询问(仅限办理澳门商务备案)办理澳门商务备案,备案人员于企业备案及人员登记完成后,须本人携带《上海市企业机构港澳商务登记备案登记回执》、澳门公司商务邀请函及商务合作证明文件前往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或浦东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浦东新区环科路999弄1号楼2楼)接受面见询问。面见询问通过后,方可在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及各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办理澳门商务签注。办理香港商务备案无需面见,完成企业备案及人员登记后即可在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及各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办理香港商务签注。4、办事程序使用法人一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企业备案及人员登记(实现网上数据共享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免提交[企业备案]及[人员登记]中所列的纸质证明材料)。网上备案登记审批通过的,可自行下载保留《上海市企业机构港澳商务登记备案登记回执》,办理澳门商务备案的人员须接受面见询问并履行相关备案登记手续(请参照[人员面见询问]内容)。(一)办理多次商务签注1、经备案登记后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可办理与备案资格相符的港澳商务签注。2、港澳商务签注同时提供预约与非预约办理服务。网上预约路径如下:1)“随申办”APP→搜索“出入境专栏”→点击“港澳商务多次签注”。2)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进入“随申办”小程序→搜索“出入境专栏”→点击“港澳商务多次签注”。3)微信公众号“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点击菜单栏中的“随申办”直达出入境专栏→点击“港澳商务多次签注”。",
  371. "办事指南": "申报方式:线上及线下申请线下办理地址: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浦东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浦东新区环科路999弄1号楼2楼)青浦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青浦区华浦路500号)",
  372.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94.html"
  373. },
  374. {
  375. "类别": "出海服务",
  376. "标题": "出口信用保险投保咨询服务、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咨询服务",
  377. "简介": "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投保咨询服务、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咨询服务",
  378. "部门": "中信保公司、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379. "电话": "63306030-5252、69716509",
  380. "服务说明": "",
  381. "材料清单": null,
  382. "办理流程": null,
  383. "办事指南": "咨询方式:线上及线下咨询线下咨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958号118室",
  384.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86.html"
  385. },
  386. {
  387. "类别": "出海服务",
  388. "标题": "跨境电商政策咨询服务",
  389. "简介": "提供跨境电商政策咨询服务",
  390. "部门":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391. "电话": "69716509",
  392. "服务说明": null,
  393. "材料清单": null,
  394. "办理流程": null,
  395. "办事指南": "申报方式:电话及线下咨询线下咨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958号118室",
  396.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87.html"
  397. },
  398. {
  399. "类别": "出海服务",
  400. "标题": "贸促系统原产地证办理服务",
  401. "简介": "签发出口货物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受理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业务咨询",
  402. "部门":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403. "电话": "59727399",
  404. "服务说明": "贸促系统原产地证办理推动电子签证和自主打印,基本实现不见面办公。企业可以先行电话联系咨询。",
  405. "材料清单": null,
  406. "办理流程": null,
  407. "办事指南": "咨询方式:电话及线下咨询线下咨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958号110室",
  408.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89.html"
  409. },
  410. {
  411. "类别": "出海服务",
  412. "标题": "民营跨国公司培育服务",
  413. "简介": "提供民营跨国公司培育服务",
  414. "部门":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415. "电话": "69721419",
  416. "服务说明": null,
  417. "材料清单": null,
  418. "办理流程": null,
  419. "办事指南": "申报方式:电话及线下咨询线下咨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958号118室",
  420.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90.html"
  421. },
  422. {
  423. "类别": "出海服务",
  424. "标题": "中小开项目受理",
  425. "简介": "负责受理海外展会及资质认证项目",
  426. "部门":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427. "电话": "59727399",
  428. "服务说明": null,
  429. "材料清单": null,
  430. "办理流程": null,
  431. "办事指南": "咨询方式:电话及线下咨询线下咨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958号110室",
  432.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91.html"
  433. },
  434. {
  435. "类别": "出海服务",
  436. "标题": "综保区内业务咨询服务",
  437. "简介": "负责受理综保区内业务",
  438. "部门": "青浦区综保区公司、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439. "电话": "63306030-5252",
  440. "服务说明": null,
  441. "材料清单": null,
  442. "办理流程": null,
  443. "办事指南": "咨询方式:电话及线下咨询线下咨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118号",
  444.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92.html"
  445. },
  446. {
  447. "类别": "出海服务",
  448. "标题": "贸促会商事认证服务",
  449. "简介": "贸促会商事认证服务咨询",
  450. "部门":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451. "电话": "59727399",
  452. "服务说明": "上海市贸促会商事认证部咨询电话:63868083",
  453. "材料清单": null,
  454. "办理流程": null,
  455. "办事指南": "咨询方式:电话及线下咨询线下咨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958号110室上海市贸促会商事认证部咨询电话:63868083",
  456.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88.html"
  457. },
  458. {
  459. "类别": "出海服务",
  460. "标题": "海关AEO认证指导服务、货物通关事项咨询协调服务",
  461. "简介":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服务",
  462. "部门": "青浦海关",
  463. "电话": "68894726",
  464. "服务说明": "1. AEO认证:申请前请先阅读海关AEO相关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2号)、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对照企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出申请。2. 货物通关事项咨询协调:请注册并登录“中国海关信用服务平台”后进行提问,由专属协调员提供咨询协调服务。",
  465. "材料清单": "AEO认证:企业对应《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准备认证材料。",
  466. "办理流程": "点击“中国海关信用管理”微信公众号下面的“服务平台”按钮即可进入。或点击“12360服务”微信公众号下面的“便捷服务—中国海关信用管理”按钮。",
  467. "办事指南": "申报方式:电话咨询或线下申请线下咨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118号313室",
  468.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82.html"
  469. },
  470. {
  471. "类别": "出海服务",
  472. "标题": "海关报关单位备案咨询服务、海关特定资质企业注册备案咨询服务、跨境电商海关申报辅导服务",
  473. "简介": "海关涉企备案一站式服务",
  474. "部门": "青浦海关",
  475. "电话": "68894713",
  476. "服务说明": "无需前往线下办理,请登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在线办理,如需咨询办理流程请拨打010-96198获取教程,如需咨询办理进度可留意系统提示或拨打68894713。",
  477. "材料清单": "企业申请界面显示清单,其中标“*”为必提供材料",
  478. "办理流程": "以“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报关单位备案”项目为例说明:进入系统:登录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进入“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首页。图 “单一窗口”界面点击“一站式导航”中的“报关单位备案”,进入报关单位备案一站式页面,如下图所示。图 报关单位备案一站式导航界面1.政策法规在顶部页签选择政策法规,进入政策法规页面,如下图所示。 图 政策法规界面该页面可查看海关法规公告和政策解读,默认展示法规公告信息,点击上方页签可切换至政策解读页面,如下图所示。图 政策解读界面点击文件目录可跳转至对应页面并显示内容。页面支持搜索功能,在录入框输入关键字,点击“查询”按钮,可筛选出相关政策法规、公告信息、政策解读,支持模糊查询。2.账号申请在顶部页签选择账号申请,进入账号申请页面,如下图所示。图 账号申请界面页面展示注册和登录功能,点击相关功能,跳转至对应注册或登录界面。3.备案申请在顶部页签选择备案申请,进入备案申请页面,如下图所示。图 备案申请界面页面展示办事指南和报关单位线上办理相关系统链接,可通过相关链接办理备案、变更和注销等业务。4.备案进度在顶部页签选择备案进度,进入备案进度页面,如下图所示。图 备案进度页面页面展示申请单查询、证书管理和备案信息公示等系统链接。",
  479. "办事指南": "申报方式:线上申请线下咨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118号313室",
  480.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79.html"
  481. },
  482. {
  483. "类别": "出海服务",
  484. "标题":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核准",
  485. "简介": "提供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核准服务",
  486. "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87. "电话": "63596761",
  488. "服务说明": "1、资金来源真实合规证明(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验资报告)2、项目情况承诺说明函3、投资决策文件(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4、股权架构图5、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协议或类似文件)6、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营业执照)7、境外投资申报文件(企业申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的请示)8、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表9、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10、财务报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89. "材料清单": null,
  490. "办理流程": null,
  491. "办事指南": "请先拨打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热线:63596761 进行咨询再前往现场。现场咨询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大沽路100号底层收发室旁(该窗口为咨询窗口,只咨询不收件)。现场接待时间:周二上午9:30-11:30,周四上午9:3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收件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人民大道200号10楼1017室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邮编:200003)(请使用EMS寄送)。",
  492.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49.html"
  493. },
  494. {
  495. "类别": "出海服务",
  496. "标题":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扶持",
  497. "简介": "对首次认定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AEO高级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
  498. "部门":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499. "电话": "69716509",
  500. "服务说明":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青浦区稳外贸稳外资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原件); (3)由中国海关认证制发的《高级认证企业证书》(AEO高级认证,复印件)。",
  501. "材料清单": null,
  502. "办理流程": null,
  503. "办事指南":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1层综合办事大厅27-34号窗口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04.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52.html"
  505. },
  506. {
  507. "类别": "出海服务",
  508. "标题":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509. "简介": "提供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服务",
  510. "部门": "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11. "电话": "69714310",
  512. "服务说明": "备案机关通过在线平台,在项目实施前收到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全部备案基本信息即完成备案。",
  513. "材料清单": null,
  514. "办理流程": "",
  515. "办事指南": "办理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外青松公路6189号青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K9-12号窗口办理时间当年6月15日至当年9月1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当年9月16日至次年6月1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16.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50.html"
  517. },
  518. {
  519. "类别": "出海服务",
  520. "标题": "涉外公证服务",
  521. "简介": "提供涉外公证法律服务",
  522. "部门": "青浦公证处",
  523. "电话": "59723175",
  524. "服务说明": "上海市青浦公证处现有办证人员13人,其中公证员7人,公证员助理6人,在编人员6人。本科学历10人,研究生学历3人;党员8人;留学背景1人;中级职称4人。我处现有的公证队伍建设均具备较强的涉外公证专业能力,充分发挥了公证事前预警、国际文书对接的功能,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先后被市局、区局授予“先进集体”、“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公证业务涉及民事、经济、涉外、涉港澳台等多个领域。    1、国内公证业务有:各类合同(如房屋买卖、财产租赁、赠与合同、劳动合同)、借款(抵押)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前财产约定、夫妻财产约定、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提存等。 2、涉外公证业务有:出生、生存、亲属关系、经历、学历、学位、成绩、录取单、在读证明、有无刑事处分、体检报告、户口簿、户籍、国籍、护照、存款、收入、保证、声明、驾照、资格证书、结婚、离婚、产权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验资报告等。 3、线上可以通过“上海市青浦公证处”微信小程序,对出生、住所地、亲属关系、曾用名、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驾驶证、营业执照等120项公证事项实现在线办理。",
  525. "材料清单": "1、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护照/通行证、户口本等;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许可证等)。2、拟公证的文书材料。3、其他(根据具体公证事项确定)。    因公证事项种类繁多,具体材料请电话咨询:021-59723175。",
  526. "办理流程": "",
  527. "办事指南": "申报方式:线上及线下申请线下办理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青松路231号",
  528.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104.html"
  529. },
  530. {
  531. "类别": "出海服务",
  532. "标题": "涉外法律咨询服务",
  533. "简介": "提供涉外法律服务咨询",
  534. "部门": "青浦区司法局、青浦区各律师事务所",
  535. "电话": "021-59723108",
  536. "服务说明": "一、服务原则1、公益性原则:本指引服务为公共法律服务范畴,不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2、专业规范原则:提供咨询指引的均为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涉外服务能力的律师。3、客观中立原则:保持立场客观中立,不就具体案件结果做出承诺,只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4、尊重保密原则:对咨询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 注意事项1、本服务提供的意见仅为基于一般情况的法律信息参考与办事指引,不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专业意见或律师代理关系。2、对于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复杂法律关系的具体案件,建议咨询者及时聘请专业律师获取深度法律服务。3、咨询者需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以便获得有效的指引,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
  537. "材料清单": null,
  538. "办理流程": null,
  539. "办事指南": "申报方式:电话咨询",
  540.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103.html"
  541. },
  542. {
  543. "类别": "出海服务",
  544. "标题": "出口退(免)税、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
  545. "简介": "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及相关证明开具",
  546. "部门": "青浦区税务局",
  547. "电话": "12366",
  548. "服务说明": "建议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相关业务,若需咨询可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线咨询。",
  549. "材料清单": "详见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办税指南。(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znBLH/main)",
  550. "办理流程": "详见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办税指南。(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znBLH/main)",
  551. "办事指南": "申报方式:线上及线下申请1.咨询流程:可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线咨询。2.现场咨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浦街道城中西路88号3.现场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52.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102.html"
  553. },
  554. {
  555. "类别": "出海服务",
  556. "标题": "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
  557. "简介": "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
  558. "部门": "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559. "电话": "021-53394114",
  560. "服务说明": "中国境外发生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权利有关的权属纠纷、侵权纠纷、许可纠纷、贸易调查纠纷,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商业秘密纠纷等知识产权纠纷。需要明确的是发生在国内涉及国外来华企业的纠纷并不属于受理范围。",
  561. "材料清单": "上海知识产权一件事(https://yjs.sipa.sh.gov.cn/)通过互联网访问“上海知识产权一件事”->维权护企->海外纠纷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指导申请(“一网通办” 登陆后下载表格,填写完整后在线提交加盖公章的PDF书面申请)。",
  562. "办理流程": "1.咨询流程:电话咨询,021-53394114;2.现场咨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650号东楼1楼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一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3.现场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4.书面申请收件:“一网通办”登录后下载表格,填写完整后在线提交加盖公章的PDF书面申请。",
  563. "办事指南": "上海知识产权一件事(https://yjs.sipa.sh.gov.cn/)1.上海知识产权一件事->维权护企->海外纠纷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指导申请(“一网通办”登录后提交申请);2.上海知识产权一件事->信息查询->海外纠纷应对查询->可自行查询“涉外知识产权法规库”“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案例库”“涉外知识产权专家库”。",
  564.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101.html"
  565. },
  566. {
  567. "类别": "出海服务",
  568. "标题": "跨境电商企业登记服务",
  569. "简介": "为企业提供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服务",
  570. "部门":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71. "电话": "59728327",
  572. "服务说明": "1、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增补照等)2、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增补照等)3、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增补照等)4、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增补照等)",
  573. "材料清单": "以开办公司为例: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公司章程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5、住所使用相关文件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可登陆”上海一网通办”平台查询各事项办理材料清单: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
  574. "办理流程": "1、以线下开办为例(如图):2、线上申请可登陆“上海企业登记在线”平台下载使用指南",
  575. "办事指南": "申报方式:线上及线下申请线下办理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青浦区政务服务中心)",
  576.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100.html"
  577. },
  578. {
  579. "类别": "出海服务",
  580. "标题":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咨询",
  581. "简介": "往来台湾通行证首次申请、过期失效重领、换发、补发及签注的业务咨询。",
  582. "部门": "青浦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583. "电话": "12367",
  584. "服务说明": "1、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2、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的外省市人员在沪就业并最近一年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外省市人员",
  585. "材料清单":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2、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3、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主管权限审批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原件。4、赴台湾除上述材料外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赴台湾团队旅游的(暂未恢复),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申请赴台团队旅游多次签注的,应当提交所在组团社提交的公函,交验赴台旅游领队证原件。团队游签注申请人需通过有组团资质的旅行社组团出行。(2)赴台湾探亲或者赴台湾团聚、居留的,申请“探亲”签注,并提交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探亲类或居留类入台许可证。(3)经台办批准赴台湾进行经贸活动的,申请“商务”签注,并提交国务院台办及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应邀赴台立项的批复》。(4)赴台湾定居的,申请“定居”签注,并提交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类入台许可证;以下情形按下列要求提交材料:本市居民与台湾居民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且在本市未办理户籍登记的,提交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类入台许可证、本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中作为本市户籍居民一方的居民身份证。本市居民赴台湾后取得在台湾定居资格,返回本市办理定居手续的,提交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件及台湾地区居民户籍誊本。(5)经台办批准应邀赴台湾交流的,申请“应邀”签注,并提交国务院台办及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6)赴台湾执行两岸航运任务的,申请“乘务”签注,并提交国务院台办或本市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7)赴台湾学习的,申请“学习”签注,并提交本市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8)赴台湾就医、处理财产、诉讼等事务的,申请“其他”签注,并提交台湾出入境业务主管部门签发的与上述事由相应的入台许可证。",
  586. "办理流程": "1、首次申领、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办理台湾旅游签注的,申请人须亲自办理。2、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再次办理单独签注(旅游签注除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在台湾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3、在出入境部门内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三年内已采集或仅办理单独签注的可免)。6、申请被盗、遗失补发,须在申请表内注明,并填写《申办出入境证件确认书》。申请换发出入境证件的,原持证须一并递交,由受理民警核验后,当场剪角发还。7、如果申请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入境的,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8、办理除旅游签注以外的,须提交与签注种类相应的证明材料。",
  587. "办事指南": "申报方式:线下申请线下办理地址:青浦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青浦区华浦路500号)符合“全程网办”申请条件人员可通过国家移民局APP、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进行线上申请(换补发)",
  588.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99.html"
  589. },
  590. {
  591. "类别": "出海服务",
  592. "标题": "在本市工作的人才赴港澳人才签注咨询",
  593. "简介": "在上海市工作的杰出人才、科研人才、文教人才、卫健人才、法律人才以及管理人才等六类人才,凭有关人才证明办理港澳人才签注的业务咨询。",
  594. "部门": "青浦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595. "电话": "12367",
  596. "服务说明": "(一)杰出人才。在上海市工作的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诺贝尔奖等国际知名奖项、国家级奖项获得者,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取得国际公认重大成果、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担任正教授、正研究员职务人员,世界五百强企业聘雇的科学家,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高水平人才,以及对上海市重点发展区域建设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人员。 (二)科研人才。上海市科研机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科研机构包括:国家实验室及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中直科研院所、市属科研院所、市级实验室及分中心、内地与港澳联合实验室、市级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单位等。 (三)文教人才。上海市高等院校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高等院校包括: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包含外省区市高校在京、在沪办学机构),本市高水平大学,以及具有法人资格的内地与港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等。 (四)卫健人才。在上海市工作的副高级职称以上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及卫生研究人才。主要包括: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医疗类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药学类副主任药师及以上,护理类副主任护师及以上,技术类副主任技师及以上)、卫生研究人才(副研究员及以上)。 (五)法律人才。在上海市工作,参与在香港、澳门法律仲裁程序的内地仲裁员,处理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投资争端的内地调解员等法律人才。(六)其他人才。上海市人才主管部门、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包括世界五百强企业总部及地区总部高级管理人员,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等产业高端人才,重点发展领域、行业聘雇的内地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人才,仲裁机构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在该市连续工作满3年的人员等。",
  597. "材料清单":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2、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3、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主管权限审批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原件。4、办理人才签注,须提交与人才类别相应的证明材料:(1)杰出人才:免交相应的证明材料。(2)科研人才:提交单位在职证明及副高级以上职称证明。(3)文教人才:提交单位在职证明及副高级以上职称证明。(4)卫健人才:提交单位在职证明及副高级以上职称证明。(5)法律人才:提交单位在职证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通过市司法行政部门提供的内地仲裁机构经常出入港澳办理仲裁案件的内地仲裁员名单,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网站上公布的内地与香港双方认可机构及常设办事处的内地仲裁员名单,以及市级调解工作委员会或者其他内地与港澳三方认可调解机构的内地调解员名单审核其申请条件。)(6)其他人才: 世界五百强企业总部及本市地区总部高级管理人员提交单位在职证明; 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等产业高端人才提供所属行业领域管理岗位或专业资格证明原件,以及所属人才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或推荐函原件; 重点发展领域、行业聘雇的内地人才和创新团队成员,提交所属人才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或推荐函原件以及单位在职证明原件; 仲裁机构其他管理人员,提交市司法局推荐函和单位在职证明;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在本市连续工作满3年的人员,提交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单位在职证明原件,以及在本市连续工作满3年社保证明、工资纳税证明原件或劳动合同(聘任合同)等其他相关辅助证明材料。",
  598. "办理流程": "1、首次申领、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请人须亲自办理。2、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再次办理人才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在港澳台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3、在出入境部门内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三年内已采集或仅办理单独签注的可免)。4、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申请出入境证件,均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5、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的申请人,须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6、申请被盗、遗失补发,须在申请表内注明,并填写《申办出入境证件确认书》。申请换发出入境证件的,原持证须一并递交,由受理民警核验后,当场剪角发还。7、如果申请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入境的,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换、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1)往来港澳通行证损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2)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3)持证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4)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5)其他确需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情形。",
  599. "办事指南": "申报方式:线下申请线下办理地址:青浦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青浦区华浦路500号)",
  600.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98.html"
  601. },
  602. {
  603. "类别": "出海服务",
  604. "标题": "出入境紧急商务需求咨询",
  605. "简介": "有出国(境)参加紧急商务活动,需加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业务咨询。",
  606. "部门": "青浦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607. "电话": "12367",
  608. "服务说明": "本市企事业单位,有出国(境)参加紧急商务活动,需加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人员。",
  609. "材料清单": "紧急商务活动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所属公司派遣函、公司营业执照、境外公司邀请函等。",
  610. "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紧急商务活动相关材料至青浦区华浦路500号出入境接待大厅任意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611. "办事指南": "申报方式:线下申请线下办理地址:青浦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青浦区华浦路500号)",
  612.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97.html"
  613. },
  614. {
  615. "类别": "出海服务",
  616. "标题": "普通护照咨询",
  617. "简介": "中国公民护照首次申请、过期失效重领、换发、补发及加注的业务咨询。",
  618. "部门": "青浦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619. "电话": "12367",
  620. "服务说明": "1、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2、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的外省市人员3、在沪就业并最近一年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外省市人员",
  621. "材料清单":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2、交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3、符合电子普通护照办事条件,办理普通护照加注的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曾用名加注,须提交户口簿曾用名备注页。(2)英文姓名加注,须提交外国法定机构签发的有英文姓名的出生证明(该出生证明须经我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驻外机构认证),或者外国法定机构签发的有英文姓名的定居证明(该证明须经我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驻外机构认证),或者我驻外使领馆、外交代表机构签发的有英文姓名的护照。(3)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加注,须提交经公证的相关证明。",
  622. "办理流程": "1、首次申领、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普通护照及护照加注的申请人须亲自办理。2、在出入境部门内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三年内已采集或仅办理单独签注的可免)。3、申请被盗、遗失补发,须在申请表内注明,并填写《申办出入境证件确认书》。申请换发出入境证件的,原持证须一并递交,由受理民警核验后,当场剪角发还。4、如果申请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入境的,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5、“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是指申请人自申请日开始往前推算,在本市由单位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不短于12个月,补缴、未缴均不视为连续正常缴纳。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换发、补发护照:(1)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2)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经公安机关认可的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变更的;(4)申请人已在户政部门变更人口照片的;(5)原护照在有效期内损毁、遗失、被盗的;(6)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情形。",
  623. "办事指南": "申报方式:线上及线下申请线下办理地址:青浦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青浦区华浦路500号)符合“全程网办”申请条件人员可通过国家移民局APP、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进行线上申请(换补发)",
  624.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96.html"
  625. },
  626. {
  627. "类别": "出海服务",
  628. "标题": "电子口岸签证咨询",
  629. "简介": "上海市的企事业单位邀请来华的外国人办理电子口岸签证的业务咨询。",
  630. "部门": "青浦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631. "电话": "12367",
  632. "服务说明": "上海市的企事业单位邀请来华的外国人,可以为其申请电子口岸签证。目前,电子口岸签证可以签发M(商贸)字、F(访问)字、R(人才)字、Z(工作)字、S2(私人事务)字签证。",
  633. "材料清单": "基本申请材料为1、邀请单位出具的《电子口岸签证申请函》点击下载;2、申请人的整本护照(含空白页);3、半年内2寸正面免冠电子数码照片,点击查看照相指引;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口岸签证申请表》点击下载;5、《申请表声明签名》文件点击下载。所持护照签发不满6个月的,还须提供前一本整本护照。 申请不同签证种类,需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点击网址查看材料清单(https://gaj.sh.gov.cn/crj/qyfw/ka/dzqz/sqclqd)。除申请表声明签名文件、电子数码照片为JPG格式外,其余申请材料均为PDF格式。",
  634. "办理流程": "1、登录:上海市的企事业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上海法人一证通)登录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电子政务平台。企业咨询请拨打12367。2、电子口岸签证申请:(1)电子邮箱验证申请电子口岸签证前需输入您常用的电子邮箱并进行验证。电子邮箱验证有效期为六个月,超期需重新验证。主要用于接收申请过程中的有关通知。(2)业务申请◆请先行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口岸签证申请表》和《申请表声明签名》文件,并发送给外国人。外国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口岸签证申请表》(电子文档),打印出《申请表声明签名》文件并在该文件上完成签名后拍照或扫描。◆外国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口岸签证申请表》(电子文档)和已签名的《申请表声明签名》文件图片回传给邀请单位。◆邀请单位登录本网站提出申请,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口岸签证申请表》电子表格导入申请信息或手工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PDF格式)和声明签名文件(JPG格式)。3、签证费用缴纳:电子口岸签证申请审批通过后(一般审批流程需5个自然日,如需紧急办证请拨打12367咨询),上海口岸签证机关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单,并以邮件、短信方式发送通知,请及时登陆本网站查看并完成签证费用支付,缴费完成后进入制证流程。电子口岸签证入境有效期为15天(从制证日期开始计算,包括当日)。缴费凭证请点击(https://gaj.sh.gov.cn/crj/ywcx/dzpj)进行下载,发票抬头为申请人(外国人)个人。4、获取电子口岸签证:上海口岸签证机关将对批准同意并已缴纳签证费用的申请签发电子口岸签证。签发后将发送领取通知(邮件、短信),邀请单位收到领取通知后可在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电子政务平台上下载。",
  635. "办事指南": "申报方式:线上申请",
  636.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95.html"
  637. },
  638. {
  639. "类别": "出海服务",
  640. "标题": "外资企业权益保护服务",
  641. "简介": "提供注册在青浦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服务",
  642. "部门": "青浦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
  643. "电话": "59720975",
  644. "服务说明": "一、青浦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以下简称“投诉中心”)受理的投诉人:1、 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活动的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2、 注册在青浦的外商投资企业。二、投诉中心受理并具体办理涉及的投诉事项:1、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认为本区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向投诉中心申请协调解决的行为;2、投诉人向投诉中心反映本区在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行为;3、投诉人向投诉中心提出需本区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的行为。",
  645. "材料清单": "1、自主投诉材料如投诉人自主进行投诉,投诉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一)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有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提出投诉的日期;(二)投诉事项,属于投诉事项第一种的,提交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有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及明确的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三)投诉请求,属于投诉事项第二种的,提交涉及的有关部门的名称或者姓名、通讯地址、有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及具体的政策措施建议;(四)投诉请求,属于投诉事项第三种的,提交涉及的有关部门的名称或者姓名、通讯地址、有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及需要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五)相关事实依据、证据和理由;(六)有关法律依据(如有)。投诉材料用中文书写。如使用外文书写有关证据和材料原件,请提交准确、完整的中文翻译件。 2、委托投诉补充材料如投诉人委托他人进行投诉,除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向投诉中心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
  646. "办理流程": "第一步 提交投诉材料投诉人可以通过青浦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邮箱 investmentprotection_qp@shfia.cn提交投诉材料,或将纸质投诉材料交青浦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受理和初审。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13:30-1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第二步:投诉材料审核1、如投诉人提交的投诉材料齐全,投诉中心会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符合投诉受理条件的,将予以受理并通过信函或现场领取等方式,向投诉人发出投诉受理通知书。2、如投诉人提交的投诉材料不齐全,投诉中心会在收到投诉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投诉人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补正通知会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期限。3、如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符合投诉情形的,投诉中心将不予受理。第三步:投诉事项处理投诉中心在受理投诉后,将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进行充分沟通,了解情况。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处理方式,自受理投诉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第四步:投诉处理终结1、投诉处理终结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处理结果。2、投诉事项自受理之日起一年未能处理终结的,投诉中心会及时向本区人民政府报告有关情况,提出有关工作建议。",
  647. "办事指南": "申报方式:线下申请线下办理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8900弄2号楼绿地浦汇中心1701-B室",
  648.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93.html"
  649. },
  650. {
  651. "类别": "出海服务",
  652. "标题": "境外投资备案事项咨询",
  653. "简介": "提供企业境外投资备案事项咨询",
  654. "部门": "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55. "电话": "59732890-10206",
  656. "服务说明": "详见: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2b3ef17b-0526-4c36-8ac1-93cc2e65ff0d",
  657. "材料清单": null,
  658. "办理流程": "详见: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2b3ef17b-0526-4c36-8ac1-93cc2e65ff0d",
  659. "办事指南": "咨询方式:1.具体审批权限在市级,具体可关注市发改委“丝路e启行”微信小程序,进行境外投资项目许可咨询服务专窗预约。2.也可拨打区发改委咨询电话59732890-10206,再前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现场咨询(根据电话预约确定接待时间)。",
  660.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85.html"
  661. },
  662. {
  663. "类别": "出海服务",
  664. "标题": "APEC商旅卡咨询与办理、外籍商务人士五年多次来华签证的咨询与办理",
  665. "简介": "提供APEC商旅卡咨询与办理、外籍商务人士五年多次来华签证的咨询与办理",
  666. "部门": "青浦区政府外办",
  667. "电话": "59728001",
  668. "服务说明": "提供APEC商旅卡咨询与办理、外籍商务人士五年多次来华签证的咨询与办理",
  669. "材料清单": null,
  670. "办理流程": null,
  671. "办事指南": "申报方式:电话咨询咨询电话:59728001",
  672.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84.html"
  673. },
  674. {
  675. "类别": "出海服务",
  676. "标题": "办理出口原产地证",
  677. "简介": "出口原产地证自助打印",
  678. "部门": "青浦海关",
  679. "电话": "68894710",
  680. "服务说明": "1.指导可自助打印的原产地证书如何完成自助打印,若无法完成自助打印可协助进行现场打印及签证。",
  681. "材料清单": "若需现场打印,需准备:1.出口原产地证证书号,2.企业中英文公章",
  682. "办理流程": "自助打印流程:1系统登录访问“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站(https://www.singlewindow.cn),依次选择“全部应用—口岸执法申报—原产地证—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2首次设置(仅需1次)首次打印需使用中国电子口岸法人卡登录,上传申请人印章及申报员签名笔迹,并完成授权。•电子签章:应为中英文对照版,系统目前仅支持提取红色和蓝色印章。•签名:需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尺寸长不超过3.5厘米、宽不超过3厘米,确保字迹清晰。3控件安装根据系统提示,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的中国电子口岸客户端控件。4证书打印在系统中选择需要打印的原产地证书,使用A4白纸进行双面打印。5结果确认打印完成后,系统将弹出“打印结果确认”界面:•如确认打印成功,点击“是”,打印结果将发送至海关并自动归档。•如打印失败,点击“否”,进入打印异常申请界面,可重新打印。",
  683. "办事指南": "申报方式:请拨打68894710进行咨询后再前往现场。线下咨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118号报关大厅",
  684.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83.html"
  685. },
  686. {
  687. "类别": "出海服务",
  688. "标题": "权限内境外投资企业备案",
  689. "简介": "权限内境外投资企业备案",
  690. "部门": "市商务委",
  691. "电话": "50722200",
  692. "服务说明": "1、备案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支持电子亮证)3、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4、投资主体董事会决议5、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6、境外投资并购协议(若无并购事项可不提交)",
  693. "材料清单": null,
  694. "办理流程": null,
  695. "办事指南": "办理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1层综合办事大厅27-34号窗口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96. "原文地址": "https://cyfz.shqp.gov.cn/companyservice/Detail/47.html"
  697. }
  698. ]